2017年10月18日,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,實施鄉村振興戰略。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,必須始終把解決好“三農”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,要堅持黨管農村工作,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,堅持農民主體地位,堅持鄉村全面振興,堅持城鄉融合發展,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,堅持因地制宜、循序漸進。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,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,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。
在國新辦今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,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指出,中央一號文件對于解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“錢從哪里來的問題”有全面的謀劃,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、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,但要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,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規違法變相舉債。
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,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”“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”“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,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”。鄉村振興戰略這一新提法應如何解讀?“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”意義何在?如何喚醒農村沉睡資產?
實施鄉村振興戰略,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,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,是新時代“三農”工作的總抓手,F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如下意見。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“三農”工作積累的豐富經驗,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了良好基礎。
文件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,提出“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,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,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,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”。這些部署內容很多,其中不乏讓廣大農民群眾感到貼心的諸多重要舉措,我們摘編了部分內容,一起學習。